公布部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名单([1988]食监检字第23号)

更新时间:2013-02-04 点击:1448

发布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发布日期: 1988-04-0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1988]食监检字第23号
实施日期: 1988-04-06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或卫生防疫站):

  为便于各地执法,卫生部责成我所公布《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附件中第一部分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85年版和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编著的《食物成分表》(1981年第三版野菜类除外)中同时列入的品种,各单如下:

  八角茴香、刀豆、姜(生姜、干姜)枣(大枣、酸枣、黑枣)、山药、山楂、小茴香、木瓜、龙眼肉(桂圆)白扁豆、百合、花椒、芡实、赤小豆、佛手、青果、杏仁(甜、苦)、昆布、桃仁、莲子、桑椹、菊苣、淡豆豉、黑芝麻、黑胡椒、蜂蜜、榧子、薏苡仁、枸杞子。

  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一九八八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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