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裸藻等8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3年第10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4-03-24 点击:2140

发布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
发布日期: 2013-10-3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3年第10号
实施日期: 2013-10-30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裸藻、1,6-二磷酸果糖三钠盐、丹凤牡丹花、狭基线纹香茶菜、长柄扁桃油、光皮梾木果油、青钱柳叶、低聚甘露糖为新食品原料。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裸藻等8种新食品原料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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