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鲁农渔字〔2020〕20号)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0-04-21 点击:1234

发布单位: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0-04-1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鲁农渔字〔2020〕20号
实施日期: 2020-04-17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渔业主管局,省渔业技术推广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20〕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从2020年起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五大行动”重要意义,把实施“五大行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渔业渔政工作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通过广泛实施“五大行动”,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稳步推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持续促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积极探索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因地制宜试验推广水产新品种,示范推广一批符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发展要求的技术模式,建立各类示范推广主体,达到加快转变水产养殖方式、持续改善养殖生态环境、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全力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工作目标。

  二、加强统筹协调,夯实工作责任。省厅牵头组织推进全省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各项工作,省渔业技术推广站组织实施“五大行动”。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统筹抓好“五大行动”各项工作,把握好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进度安排,担负起本辖区“五大行动”组织和指导责任。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水产科研、教学机构配合,企业主动参与,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优势互补、多方协作、分工明确工作机制。

  三、强化支持保障,确保优质高效。各单位要不断协调加大对“五大行动”等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要把“五大行动”与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结合起来;与省油价改革财政补贴一般转移支付项目结合起来;与各产业创新团队、农业重大应用技术创新项目结合起来。各地渔业技术推广机构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与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等协同配合,联合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抓好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体系优势和专家队伍作用,做好技术模式提炼、集成和示范,研究形成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组织好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扩大辐射带动范围,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大宣传引导,总结树立典型。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水产健康养殖及质效提升行动,增强水产养殖从业者的健康养殖意识和消费者认可度。要及时总结、宣传、树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好典型、好经验、好案例。各市渔业技术推广机构每年分别于7月3日、11月3日前,将经过市级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的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报省渔业技术推广站,省渔业技术推广站分别于7月12日、11月12日前将“五大行动”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报省厅渔业与渔政管理处。

  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 0531-82957013

  省渔业技术推广站 0531-86424351

  附件:1.2020年山东省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实施方案

  2.2020年山东省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实施方案

  3.2020年山东省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方案

  4.2020年山东省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实施方案

  5.2020年山东省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4月17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