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农办字〔2019〕17号)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4-22 点击:1534

发布单位: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19-04-1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鲁农办字〔2019〕17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渔业主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济南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4.15”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现就迅速开展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做好当前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了多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暴露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突出问题,面临严峻形势。各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深刻剖析安全事故发生的内在原因,自觉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防字当头,严字把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力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发挥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作用,确保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对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二、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全省渔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持续抓好“港规范·船可控·人平安”行动,深入开展渔业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重点抓好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滩涂与海洋养殖生产的安全巡查检查,加强对船长(船东)和渔民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和督促渔民认真落实停港渔船防风避浪、预防碰撞工作,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特别重视渔船、海洋牧场平台、港区防火工作,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在港渔船停泊安全。要加强船舶平台港口安全防控,强化船东主体责任,落实“以港管船”,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严禁出海、强制撤回、返港避险规定,确保渔船渔民安全。

  三、强化执法力度,切实杜绝重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针对农机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特别是即将进入“三夏”农业生产机械化作业高峰季节,要深入乡村、田间等农机作业场所,全面排查农机化生产安全风险隐患。要深入强化源头管控,从严管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和驾驶人考试等环节。要着力强化联合执法,积极主动配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查处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速、无牌行驶、无证行驶、脱检漏审、拼装改装、伪造变造证照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四、推进监管执法,切实提高农药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农药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格安全准入,在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审批时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基本条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农药生产企业等责任主体要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点排查和评估,重点在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加强应急救援等方面制定完善管控措施,同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风险公示栏、告知卡。要加强对农药安全生产状况的评估和分级,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实行差异化动态监管,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效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逐一落实农药生产经营安全监管责任制,明确监管单位、责任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重点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加强隐患排查,切实保证设施蔬菜安全生产。深入组织开展设施蔬菜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确保设施蔬菜安全生产。要重点检查消防情况,查看棚室内外特别是电源、火源附近有无堆放易燃、易爆物,是否有输电线路老化、线头裸露,是否配备好灭火器、水源、沙土等消防物资,是否落实防火措施,是否定期组织检查、演练,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要重点检查用电情况,查看有无私自拉扯电线问题,电线、电器规格及电路铺设是否科学合理,电器、电路是否定期检查、适时维修更换,防止触电事故发生。要重点检查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特别加强对卷帘机、沼气等易造成人身伤害、重大事故等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做到培训到位、规范操作、运行安全。要提升农药使用服务水平,指导农民合理用药,及时检查用药情况,提醒施药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安全处置剩余药品,防止农药中毒事故发生。

  六、加强值班值守和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突发情况应对处置能力。要高度重视应急值班工作,健全值班机构,强化值班力量,确保能够妥善应对处置各类突发情况。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值班工作网络畅通,坚决杜绝空岗、漏岗现象发生。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情况,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报告重要信息。要做好灾害天气预警工作,遇有大风大雨等极端天气,及时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发布预警信息,指导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防范措施。要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措施,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指导和服务,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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