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青食药监食生〔2018〕23号)

来源: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4-02 点击:1724

发布单位: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3-1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青食药监食生〔2018〕23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2018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9日

  2018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2018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的要求是: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行动指南,按照总局和省局党组的统一部署,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深化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完善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体系,巩固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成果,主动履职、担当履职、依法履职。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切实保障生产加工的食品合格、可追溯,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围绕落实上述总体要求,现提出2018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厘清许可底数,规范许可活动。优化服务,指导落实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完善许可制度、健全许可规范、强化许可管理,保持许可条件。

  1.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要求,继续深化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加强许可制度培训,指导做好生产许可、受理、审核、发证和信息统计工作。研究指导食品委托生产、出厂检验、产业政策等涉及许可活动的有关事项。

  2.持续落实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

  3.加强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实施核查员分级管理,查清底数,整合许可核查资源、充实许可核查力量、提升许可核查水平。

  4.规范运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加强许可数据的定时归集和日常管理、分析和应用,加快推进总局与省局许可数据对接,适时组织开展许可数据督导检查。为加强许可工作指导提供信息支持。

  二、公开监管信息,落实监管到位。强化服务,公开监管信息,持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九有一公开三承诺"公示栏等制度的"链条式"监管,运行好长效监管机制。

  5.指导基层持续运行监督检查、风险分级监管、质量安全授权人、质量安全追溯等"四项制度"。持续推进公开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质量授权人,管理人员的责任。研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系统,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培训和考核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构建更加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6.持续巩固《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九有一公开三承诺"信息公示栏》等制度成果,加大监管责任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涉企生产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验、食品安全审计等监管信息,建立运行"七个档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台账,开展责任约谈,切实发挥好信用信息公示和"黑名单"管理制度作用,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7.持续落实《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督促企业推行藏汉"双语"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加强对原辅料进货、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和控制点的自查,并与风险分级和日常监管频次相衔接,互相制约、促进整改、监管留痕的动态长效监管机制。

  三、强化履职担当,提升履职效能。强化监管,监督企业履行"最严谨的标准",提升监管责任意识,提高监管效能。

  8.针对"重点食品安全问题清单"中列出的13类重点食品的109项重点问题,坚持靶向治理,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研究制定2018年重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抽检计划,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两超一非"、食品标签标识、"行业法规则"违法违规行为。并将结果公示、召回、处置、留档。

  9.研究制定《食品生产环节行政许可类、食品类案件处理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监管效能。以乳制品、肉制品和白酒为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以企业生产过程为生产安全控制点,加强日常检查、飞行检查、"双随机"检查。

  10.加强对使用未经许可的新食品原料监督管理,指导企业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审查。严格落实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生活饮用水标准(GB/T5750)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四、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保障。加强服务,完善工作制度,相关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11.持续抓好《食品生产飞行检查实施办法》《食品生产责任约谈实施办法》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同时,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确保依法规范开展。

  12.研究制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指导意见》,确保监管信息规范化、标准化、痕迹化、常态化。

  13.研究制定《食品生产环节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意见》,确保省、市(州)、县(区)食药监管部门依法依时,定期不定期检查。

  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研究制定《青海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管理办法(试行)》。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能力。健全服务,抓好支部党建,以党建引领监管业务工作。

  15.把为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监管理念落实到食品监管工作中。

  16.继续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三严三实"工作作风,持续服务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基层履行监管责任,实现业务服务规范化,过程执行标准化,监管履职痕迹化。

  17.持续采取理论培训与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一期食品生产监管培训班,通过培训观摩,提升监管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企业(小作坊)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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