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吉林省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7-11-22 点击:1877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局:
现将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补充通知》(科院发函〔2017〕61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要高度重视 “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要以市(县)为单位,严格按照《省粮食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和《补充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中国好粮油”产品企业按国家要求进行产品检验、材料申报,并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对审核通过的企业产品由市(县)粮食局出具推荐函,于11月27日前将推荐函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报省粮食局。
申报小麦粉、挂面、植物油及杂粮杂豆等产品的材料报科技产业处,联系人:王立昌(省粮食局905室),联系电话:0431—85343415,传真:0431—88522781,邮箱:308054479@qq.com。
申报大米产品的材料报大米产业处,联系人:姜乃辉(省粮食局804室),联系电话:0431—88549847(传真),邮箱: 1657237038@qq.com。
省粮食局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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