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天津市“放心调料示范厂”民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产[2017]44号)

更新时间:2017-07-19 点击:856

发布单位: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7-07-1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津市场监管食产[2017]4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局及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天津市“放心调料示范厂”民心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7月17日

2017年天津市“放心调料示范厂”民心工程实施方案

    为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调料类食品安全管理, 按照市委、市政府放心食品系列工程的要求和2017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要点的部署,市市场监管委决定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放心调料示范厂”民心工程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为指导,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调料类食品实行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强化社会监督,着力培育一批放心企业,推动调料生产企业在生产、贮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安心消费。

    二、   创建内容

    (一)评选范围

    “放心调料示范厂”评选范围为全市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调味料、酱油、食醋、酱类、味精、鸡精调味料、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企业。对于规范管理、诚信经营、示范性强,按规定程序认定并符合《“放心调料示范厂”评定标准》的调料生产企业,授予“放心调料示范厂”称号,并对获得称号的企业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二)年度目标

    2017年全市新创建2-3家“放心调料示范厂”。通过创建示范厂,培育若干品牌形象突出的龙头企业,引领消费和产业发展,促进全市调料产业转型升级。

    三、   实施步骤

    “放心调料示范厂”创建活动采取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全面动员、指导培育、严格标准、确保成效的要求进行。以企业规模大、产品销售区域广的调料生产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调料生产企业中全面推开。

    (一)动员部署(2017年1月)

    2017年1月,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各区局以及部分大型调料生产企业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通过动员部署,发动企业参与创建工作。

    (二)组织创建。(2017年2月至9月)各区局要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动员和指导企业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落实工作措施,努力达到创建标准和要求,组织辖区符合申报标准的调料生产企业做好报名工作。

    (三)审核评价。(2017年10月)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对“放心调料示范厂”创建活动进行考核,按照创建标准对参与创建的企业进行审核,并提出拟授牌“放心调料示范厂”名单。

    (四)公示授牌。2017年11月,市市场监管委将拟授牌“放心调料示范厂”名单和创建活动情况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征求意见后,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公布“放心调料示范厂”名单,向示范厂发放牌匾。

    (五)动态管理。市市场监管委对授牌的示范厂实施动态管理,开展抽查复核,对不再符合授牌标准以及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示范厂撤销“放心调料示范厂”称号。

    四、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放心食品系列工程是改善民生,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创建活动的重要性,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各区局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制定 “放心调料示范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目标,分解任务,确保工作按计划推进。要依靠政府、联合部门、抓住企业,依法落实有关责任,确保创建工作全面落实。

    (二)严格监管,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强化监管责任、细化监管工作要求,明确各级监管职责和分工要求,坚持创建工作与严格监管相结合,通过依法履行生产许可、严格过程管理和风险管理,推动调料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一是要严格许可准入,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号)、《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和我市的相关规定,严把申请受理、材料审查、现场核查、许可审批四个环节,监督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问题整改要求。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工作。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药总局第23号令)以及《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规范(试行)》要求,根据企业风险等级,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和监管力量,开展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日常巡查工作。各区局要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列出问题清单,采取措施消除和防控安全风险,监督企业整改到位。要加大问题查处力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要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在市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基础上,组织对辖区内调料产品进行抽检监测。

    四是要建立长效机制,注意查找问题、总结经验,结合监管工作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建立和完善监管制度,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三)积极培育,规范指导

    各区局要结合辖区实际,确定示范厂培养目标和措施,充分发挥行政指导作用,引导调料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实施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开展HACCP等体系认证。要通过开展“放心调料示范厂”建设,以点带面、引领示范,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水平和社会责任意识。

    各区局要加强与经信、科技等部门的协调,帮助辖区内调料生产企业在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检测能力提升、HACCP等体系认证等方面得到政策和资金支持。

    (四)总结交流,推广提升。

    各区局要主动与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部门积极协作,广泛宣传,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放心调料示范厂”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引导消费者选择“放心调料示范厂”的产品,使“放心调料示范厂”创建活动深入民心;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企业意见和要求,及时反应创建活动的工作动态。要认真总结创建活动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完善的工作措施。

    市市场监管委将适时召开现场会交流和推广创建活动经验,进一步指导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

    附件:2017年度天津市放心调料示范厂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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