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园区循环化改造、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关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通知(宁发改环资[2017]447号)

更新时间:2017-07-10 点击:1322

发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 2017-07-0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宁发改环资[2017]447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石嘴山市、吴忠市发展改革委,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发局、平罗县科技发展局、中宁县发展改革局:

    2012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先后支持了我区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不断总结先进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紧梳理总结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安排,请各有关单位对照试点实施方案、国家批复文件、政府签订承诺书、资金支持项目建设进展等对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二、切实强化项目的监督管理

    在加强对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建设进展情况调度的同时,重点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引领作用,提高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明确细化报送内容

    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试点建设进展情况;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及项目运营管理情况;相关配套措施制定及执行情况;创新工作开展情况;试点建设成果和主要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下一步推进工作进展的工作措施。

    实施方案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的,试点建设管理单位应及时会同当地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另行提交调整申请,并说明理由。原则上调整方案不得大幅低于国家确定的试点建设主要目标任务。

    四、有关要求

    国家批复试点建设任务时间过半,国家将按期开展评估验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会同试点建设管理部门抓紧开展相关工作,按时总结报送相关材料,将相关进展情况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本,于7月21日前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及电话:苏小兵 0951-6038171

    电子邮箱:nxfgwhzc@126.com。

    附件:专项资金支持的循环化试点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7年7月6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