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6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的通告(2016年第16号)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16-02-03 点击:862

发布单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发布日期: 2016-02-0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6年第16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2015年10月—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开展了国家专项监督抽检,覆盖国内93家在产企业的产品。共抽检样品274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3批次;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3批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样品268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3批次,分别为:陕西金牛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贝美多金装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检出阪崎肠杆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陕西雅泰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装优护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检出阪崎肠杆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宁夏红果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装三能婴儿配方乳粉(1段)检出阪崎肠杆菌、维生素C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3批次,分别为:宁夏红果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三能全优OPO较大婴儿配方乳粉(2段)检出钠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陕西红星美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养慧养悦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检出泛酸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吉林省的敦化美丽健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较大婴儿配方奶粉(2段)检出牛磺酸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

  三、对上述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均在第一时间通知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请有关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3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四、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样品268批次,详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样品信息

        2.婴幼儿配方乳粉合格样品信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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