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2010年第3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3-02-05 点击:9962

发布单位:卫生部
发布日期: 2010-03-0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卫生部2010年第3号公告
实施日期: 2010-03-09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植物甾醇、植物甾醇酯、花生四烯酸油脂、白子菜、御米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允许玫瑰花(重瓣红玫瑰Rose rugosa cv. Plena)、凉粉草(仙草Mesona chinensis Benth.)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允许夏枯草(Prunella vulgaris L.)、布渣叶(破布叶Microcos paniculata L.)、鸡蛋花(Plumeria rubra L.cv.Acutifolia)作为凉茶饮料原料使用。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7种新资源食品目录

  二○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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