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 2017-12-07 点击:4141
实施主体 |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承办机构 | 肉制品及工业加工食品监管处、乳制品及饮品监管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监管处、保健品监管处、投诉举报和广告处(受理办)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行使级层 | 省级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20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29-62288100 | 监督电话 | 029-12331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可以在线申报 | 是 |
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结果名称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 2 | ||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 西安市高新六路56号 受理时间: 星期一、星期二、星期四: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三、星期五上午09:00-12:00,星期三、星期五下午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
申请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设定依据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数量限制:无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要求 |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 官网下载: http://qysb.sxfda.gov.cn | |
原《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副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自查报告复印件一份(与原件核对无误)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1份 |
申请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包含企业对提交材料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一份 | 官网下载: http://www.sxfda.gov.cn/ | 原件1份 |
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声明材料一份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1份 |
申报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应当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官网下载: http://www.sxfda.gov.cn/ | 原件1份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1份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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