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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换证

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 2017-12-07 点击:4141

实施主体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办机构 肉制品及工业加工食品监管处、乳制品及饮品监管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监管处、保健品监管处、投诉举报和广告处(受理办)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共同实施部门
行使级层 省级 通办范围 全省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29-62288100 监督电话 029-12331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可以在线申报
中介服务 不需要 结果名称 食品生产许可证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2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 西安市高新六路56号 受理时间: 星期一、星期二、星期四: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三、星期五上午09:00-12:00,星期三、星期五下午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申请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设定依据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数量限制:无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官网下载: http://qysb.sxfda.gov.cn  
原《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副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申请人自备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自查报告复印件一份(与原件核对无误)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1份 
申请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包含企业对提交材料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一份 官网下载: http://www.sxfda.gov.cn/ 原件1份 
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声明材料一份 申请人自备 原件1份 
申报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应当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官网下载: http://www.sxfda.gov.cn/ 原件1份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1份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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