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联合行动方案》的通知(冀市监发〔2021〕103号)

来源: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07-23 点击:535

发布单位:河北省版权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石家庄海关
发布日期: 2021-07-2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冀市监发〔2021〕103 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版权局、林草主管部门,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公共服务局、宣传中心、规划建设局,冀中公安局,各隶属海关:

现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版权局、省林业和草原局、石家庄海关联合制定的《2021 年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联合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版权局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石家庄海关

2021年7月20日

   2021年河北省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联合行动方案.pdf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