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电子商务领域诚信管理制度(试行)的函 (乌商务函〔2023〕13 号)

来源: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 更新时间:2023-02-07 点击:96

发布单位:乌鲁木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3-02-0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乌商务函〔2023〕13 号
实施日期: 2023-02-04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公安局、税务局、交通局、邮政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

为完善我市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现将《乌鲁木齐市电子商务领域诚信管理制度(试行)》印发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间,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   乌鲁木齐市电子商务领域诚信管理制度(试行)

2023 年 2 月 4 日

(联系人:张虎 联系方式:8851761)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