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的通知(川市监发〔2020〕41号)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06-11 点击:2664

发布单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6-1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川市监发〔2020〕41号
实施日期: 2020-06-1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已经四川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第21次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印发《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会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省内经济社会发展,稳步推进四川省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持续提升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抓基础夯基石,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着力把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要求贯穿到制度建设、营商环境、行政执法、行权监督、化解纠纷、法治宣传等各个方面,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习惯,推动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依法持续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制度体系建设

  1.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法治保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针对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制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点》(川市监发〔2020〕13号),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口罩等防护用品制假售假、哄抬防护用品及制作原材料和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等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省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法制审查,未经法制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落实省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日常联络及管理机制,选聘2020年法律顾问团队,提升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四川省市场监管部门“法治人才库”,发挥市场监管法治人才在制定重大政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3.加强改进市场监管立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省人大、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围绕发展需求和改革需要,科学规划、统筹申报市场监管立法项目,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跟进推动法规规章制修订和解释工作,依据上位法立、改、废情况,积极争取推动有关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和废止工作。积极跟进推动市场监管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关于具体应用问题的法律解释,切实增强指导性、操作性。

  4.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全面落实省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订应当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务实有效。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监督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控制文件篇幅,着力提高文件起草质量。

  (二)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5.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进一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支持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对凡是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均应提交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应审尽审,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探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

  6.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制定《四川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意见》。扎实开展“铁拳”“双打”“蓝天”等专项行动,聚焦电商、新经济、中医药、展会等重点领域,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协作,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合作,落实《成德绵眉资地区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协作协议》,建立起“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7.优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力争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持续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服务功能,进一步压缩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尽快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转变管理方式,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研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8.推动建立新型监管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推动建立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推广包容审慎精准执法,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制定四川省2020年度监管计划和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强反垄断执法监管,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治理,推进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按照“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形限制”要求,持续推动破除市场准入隐形壁垒。

  9.加强市场监管法律服务。聚焦疫情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健全企业投诉、民营企业维权投诉处理机制,指导和帮助企业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市场监管领域执法事项的指导目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省局《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流程记录办法》。积极配合推动出台行政执法用语、行政执法案件编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等地方标准。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严格问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违法行为。加强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行政执法的规律特点研究,探索突发事件应急执法研判机制。

  11.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提升执法队伍政策法律水平,推广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探索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提高执法效能和执法规范化水平。积极配合建立全省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依法归集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数据,推广使用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

  1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推进跨领域部门综合执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监督主体责任,重点加强疫情期间对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和权威,努力构建更加高质高效执法监督运行机制。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化、常态化推进执法人员考试。

  (四)加大市场监管行政权力监督力度

  13.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权责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清理市场监管部门权力事项,汇总并进一步完善涉及原各领域的权力清单,确保权力运行于法有据,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推进市场监管事权法定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部门责任清单,形成“权责明确、权责一致、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市场监管职责体系。

  1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执行我省政务公开地方标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向社会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数据平台建设。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处理结果,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规范设置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公布相关信息。

  15.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执行《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行政监督中发现有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发生严重违法行政案件或者重大责任事故、事件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及责任领导的责任。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行为。

  16.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规定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为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7.强化化解矛盾纠纷能力。贯彻落实《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提升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能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纠纷解决能力建设,积极主动参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促进行政争议有效化解。认真学习对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风险和行政争议。鼓励当事人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

  18.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省局行政复议工作水平,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及行政应诉工作程序,制定省局《行政复议答复及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梳理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流程,进一步明确各环节时限、要求,维护保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办案能力。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建议反馈制度,不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

  (六)强化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

  19.全面落实法治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总结规划实施情况。印发省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修订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分专题、分阶段开展集中宣传,开展针对性政策法律法规宣讲解读,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20.完善法治教育机制。建立省市两级普法联动工作机制,开展“法治讲堂走基层”活动,选聘组成“法治讲堂走基层讲师团”,因地因需面向基层开设专题讲座和答疑释惑活动,加强对基层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指导,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水平。

  四、保障机制

  21.强化依法行政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省局直属机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负责人和承办机构。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落实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集中学法制度,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22.注重法治队伍建设。着力从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有效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持续加强市场监管法治队伍建设,积极推行“双律师”制度,建立以市场监管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律师为成员的法律顾问队伍,提升法治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23.建立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干部考法制度,开展法律知识测试,并记入个人法治工作档案,同时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晋级晋职挂钩。建立法治档案制度,开展干部依法行政情况考察,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党员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法治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认真落实述职、述廉、述法“三统一”要求,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年度向同级人民政府和省局报告年度法治工作,直属单位向省局专项报告法治工作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应当有述法内容。

  24.强化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评估考核。对省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对标省局《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完善本年度依法行政目标绩效考核方案,优化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对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附件1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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