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的通知(沪市监食经〔2019〕128号)

来源: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9-03 点击:902

发布单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5-1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市监食经〔2019〕128号
实施日期: 2019-05-15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全过程分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广泛征求意见,我局制定了《上海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2019版),现予以发布,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

    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主要是指由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供消费者在用餐过程中用于辅助进食的一次性用具。根据《条例》和《实施意见》,我局制定了《上海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自2019年7月1日起,本市餐饮服务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目录内的一次性餐具。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餐饮行业倡导绿色消费,限制和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是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条例》规定餐饮服务者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推动餐饮行业限制和减少一次性餐具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好抓实,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落实。

    2.落实主体责任。本市范围内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是用餐过程中餐具的提供者,也是限制和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工作的责任主体。从业单位和人员要树立环保、守法意识,严格遵守《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再主动向就餐的消费者提供《目录》中所列一次性餐具。同时,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切实做好餐具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安全。

    3.营造良好氛围。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宣传培训力度,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提高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守法意识,提高公众对《条例》和《目录》的社会知晓度。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采用在就餐场所张贴消费提示或其他方式,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鼓励社会监督,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12315、12331。

    4.强化执法检查。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执法责任,组织对本市餐饮服务提供者一次性餐具的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于发现违法《条例》规定,主动提供《目录》中限制使用的一次性餐具的,要严格依法查处。要严格行业监督,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

    附件:上海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2019版)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8日

    附件

    上海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

    (2019版)

序号

名称

1

筷子

2

调羹

3

叉子

4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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