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报告的函(陕政函〔2019〕82号)

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9-05-05 点击:2731

发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4-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陕政函〔2019〕82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2018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精神,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为抓手,不断夯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有力地提升了区域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情况函报如下:

  一、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一)分解考核任务,落实考核责任。制定了《关于认真开展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对标国家考核方案和评分细则,坚持问题导向,细化考核指标,突出考核重点,对全省考核工作作出周密安排部署。各市(区)政府(管委会)也制定出台了对县(市、区)考核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夯实了主体责任。

  (二)加强督促落实,稳步推进考核。下发了2017年度考核情况通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加强统筹协调,针对国家通报的问题,认真梳理问题清单、约谈整改部门、建立工作台账、限期整改销号,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统筹进度安排,有序完成任务。印发2018年度各市(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工作通知,认真组织开展市级自评、部门评审、实地抽查和省级部门自评,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畅通信息渠道,全年报送工作简报及信息33篇。

  我省对照《省(区、市)2018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自查评分表》,对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情况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评得分99.6分,扣0.4分。扣分项为“粮食种植面积”考核指标中,粮食种植面积低于前5年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也低于前五年最低水平。(详见附件)

  二、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工作亮点和重大突破。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工作。2018年12月3日,刘国中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工作,要求对国家通报涉及我省有关问题逐一梳理、整改销号。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对涉及粮食安全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二是大清查试点工作圆满完成。我省积极探索大清查试点经验,形成标准化工作流程及工作模板,得到国家联合抽查工作组充分肯定,梁桂常务副省长在全国大清查动员视频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三是大力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项目。投入3600万元,建成12个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区共101.52万亩。实现小麦、玉米、油菜、水稻、马铃薯亩增产64.8公斤、75.5公斤、12公斤、40.9公斤、216.4公斤,总增产7665.9万公斤,增幅超过5%,节本增效5932.5万元,增效2%以上,得到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通报肯定。

  四是“优质粮食工程”取得可喜成绩。我省“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在全国绩效评估中排名非主产省前列,获得国家奖励资金500万元。2018年获得中央财政资金2.6355亿元。刘国中省长批示:“这项工作很有意义,成绩可喜。望继续努力,越做越好,为民造福”。

  五是西安粮食物流枢纽建设实现新突破。西安粮食交易集散中心项目即将投入营运。投资4亿元的国际粮食贸易集散中心和陕西好粮油展销中心项目正在抓紧前期工作。成功举办2018陕西粮食交易大会,与16个省(区、市)签订了产销合作战略协议,签约企业187户,成交金额31.68亿元,进场参观4.5万人次。大力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西安爱菊集团投资9000万元在哈萨克斯坦新建成年产15万吨的油脂加工厂,在新疆建成年产10万吨的面粉加工厂。

  六是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形成。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建设省级健康粮油食品研发中心,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建设延安健康粮油食品研发中试基地和陕南功能粮油食品研发中试基地,以“一中心两基地一联盟”为支撑的粮食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安排800万元奖励资金,对46个企业和院所的55个创新型粮油产品进行奖励。

  七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效显著。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意见,协作推进改革;争取国家水利发展资金9885万元,落实省级财政大型灌区高扬程抽水电费和末级渠系费用补贴1.2亿元,试点补助755万元。完成5个灌区59.23万亩的试点任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被国家四部委评为优秀等次。

  (二)加强耕地质量保护,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18年我省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595万亩,保护任务全面完成;截至2017年末,我省耕地保有量5974万亩,2018年,我省耕地保有量目标任务5804万亩,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耕地质量等级有效提升。通过实行轮作休耕、土壤改良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措施,耕地质量得到有力提升。据统计,经整治后的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国土统计口径);下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资金8500万元,依托400个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提升耕地质量检测能力,2018年耕地质量等级4.205,比2017年提高0.05个等级(农业统计口径)。

  (三)强化科技推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升。

  一是加强技术应用,深化科技支撑。建立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区、优质粮油高效创新种植模式核心示范区、马铃薯绿色高质高效技术集成示范田,大面积实施统防统治,农药减量控害示范有力推进,绿色防控集成技术广泛应用。完成国家下达的小麦、水稻、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发展指标。

  二是巩固粮食产能管理,实现持续丰收。建成高标准农田163.187万亩,完成粮食功能区划定2700万亩,2018年粮食播种面积4508.97万亩,低于前10年或近5年最低水平;实现粮食总产量1226万吨,较上年增加32万吨,稳定在前10年或近5年平均水平以上。

  三是加强职业农民培训,加快种业发展。下达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4亿元、省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400万元、产油大县奖励资金5785万元;下拨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发展资金5000万元,落实年度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80万公斤;落实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支持资金4641万元;下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资金10605万元。认定200个省级、1185个市级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认定职业农民12.6万人。我省在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论坛上作了交流发言。

  (四)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条件持续改善。

  一是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型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全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9.972万亩,为考核任务的109%;落实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078亿元,较上年增长了49.7%;筹集资金8.5亿元支持完成55万亩高效节水项目,安排省级资金7250万元支持小型灌区实施节水改造。

  二是农田水利管理改革不断深化。落实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创新管护机制,全省共有18.4万处小型水利设施明晰了产权。开展了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奖惩约束激励机制。

  (五)完善粮食调控体系,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推动优质粮食订单种植成效显著。落实国家“五优联动”要求,出台优质粮食订单种植奖补办法,推动优质粮食订单种植324.8万亩,带动农民增收近亿元;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实施奖补。

  二是抓好粮食收购,严防农民“卖粮难”。设立1700余个粮油收购点,向社会定期发布粮食收购进度、市场价格信息。2018年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粮食133.7亿斤,销售粮食209.7亿斤,超额完成年度粮食购销目标任务。

  三是加强储备粮管理,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我省地方储备粮总规模46.7亿斤,超额完成国家核定的规模数量。制定印发了省级商业周转储备粮管理办法,提出了关于优化省级储备粮布局的意见。省市县三级储备粮轮换网上总交易量达18.47万吨,增幅明显。2018年拨付省级粮油储备费用、利息和轮换补贴3.9亿元,补助市县储备费用和利息补贴2.7亿元。

  (六)完善粮食应急体系,市场监管得到强化。

  一是着力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及时保障“9·12”宁强地震灾区市场供应。印发了健全完善县级储备粮品种结构增强县级应急保障能力通知,全省共建立应急供应网点1439户、应急加工企业103户,省级应急成品储备粮油4.3万吨,市县成品粮油储备4.85万吨。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连续13年优秀。

  二是加大市场检查力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从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妥善处理入陕超标小麦问题。全年共开展检查2189余次,检查企业9574个次。

  (七)推进粮食物流体系建设,仓储设施整体功能显著提升。

  一是优化粮食物流和仓储体系建设。争取国家2018年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1220万元,项目进展顺利。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实行备案管理。

  二是推进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成立全省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专家库,全面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完善项目竣工验收方案及项目调度和督查工作等配套制度。

  (八)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粮食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印发指导意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整合、重组、兼并;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建立“一县一企、一企多点”发展格局。

  二是加快培育壮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连续两年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惠及全省各市(区)和三分之一县(区)。引导粮食企业向园区集聚,7个市、县粮食产业园区已初具规模。陕西粮农集团营收128亿元,同比增长20%,在全国省级国有粮食企业排名升至第6位。

  三是积极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积极引导农民扩大优质粮食种植,推动好粮油就地加工转化。“老牛”“祥和”面粉入选第一批“中国好粮油”产品名录,25户企业的28个产品入选“陕西好粮油”产品目录。优质粮油宣传专题片《秦粮秦味》春节期间在陕西卫视播出,社会反响良好。

  四是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体系。完善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17个粮食质检机构项目全面完成。开展粮食质量抽检,采集样品覆盖10个市55个县(市、区)。未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

  (九)加强耕地污染防治,粮食风险管控有效强化。

  一是加强农田土壤污染防治。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30个产粮(油)大县全部完成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工作。完成254家涉镉企业排查工作,确定38家涉镉重点污染源整治清单。筛选公布166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二是严格监测管控污染耕地。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制定了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实施等4个专项方案,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粮食生产禁止区划定探索、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工作。

  三是强化进口粮食风险管控。完善铁路临时开放口岸风险防控体系,管理运行程序规范,未发现不合规情况。

  三、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粮食播种面积有所下降。因落实国家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及西部特色产业省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粮食种植面积呈下降趋势。

  (二)耕地质量提升进展较慢。化肥农药减量技术推广还未达到全覆盖,盲目施肥、不规范喷洒农药现象仍然存在。

  (三)粮食生产禁止区划定推进有一定难度。一方面受损失农民的经济补偿没有资金支持,农户不理解不支持。另一方面修复技术研究推广缺乏项目支撑。

  (四)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薄弱,体系有待健全。传统工业多年生产带来的土壤污染防治难度较大;生活垃圾污染以及农业面源污染逐步成为土壤污染主要因素;土壤污染防治涉及部门较多,需综合协调调度;土壤环境管理体系仍需不断完善。

  四、整改措施

  (一)提高粮食产能,强化整片区系统整治。一是融合各方资源,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整片区系统整治。二是进一步健全经营性服务组织,推行全程作业服务和代耕代管,提高集成技术到位率,确保粮食产能的稳定与提高。

  (二)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科技投入。一是完善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工作方案,注重省级部门间沟通协作。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项目支持效益,扩大示范带动效应,增加技术推广资金。三是加大对农民的宣传培训力度,持续推广有机肥、配方施肥、秸杆还田,持续推行绿色防控技术,降低粮食生产成本。

  (三)加快粮食生产禁止区划定工作。一是积极协调争取各方支持,推进粮食生产禁止区方案制定和实施。二是整合多方力量,加强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技术研究,进一步推进耕地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四)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一是整合推广应用土壤调查数据,开展农用地质量类别划定,落实分类管理措施。推进完成全省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治理修复。二是完成重点行业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削减指标,集中解决重金属污染问题,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三是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考核体系。

  附件:陕西2018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自查评分表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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