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提供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运营情况的通知(皖粮规网函〔2020〕25号)

来源: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20-04-28 点击:862

发布单位: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20-04-2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皖粮规网函〔2020〕25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为更好地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在为农服务、促农增收等方面的作用,提高运行效益,放大建设成效,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通知要求,现就深入挖掘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典型经验、提供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运营情况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典型经验材料

    请各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建设主体所有制结构、经营类型等对辖区内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进行分类,每种类型选取1-2个典型企业,并形成典型经验材料。可以参照以下分类方式:粮食收储企业(含国有、民营、混合所有制结构等)、加工企业(含国有、民营、混合所有制结构等)、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层供销社、其他(指不同所有制结构或不同经营类型的建设主体间开展多种形式合作的)。各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务必对经验材料质量进行把关,确保符合要求。材料要求文字精炼(1000字左右)、重点突出,简化背景、建设内容等一般性描述,切忌泛泛而谈。一是,分析主体自身功能优势,带动农户增收、节粮减损具体成效以及运营亮点;二是,总结提炼运行模式,如延伸产业链条、拓展服务范围、加强区域合作、公私合营、科技支撑等;三是,剖析问题、不足,包括具体的运营难点、技术瓶颈、带动示范推广的困难等;四是,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建议。

    二、报送市级分析总结材料

    各市在汇总报送典型经验材料的基础上,形成市级分析总结材料。具体要求:一是,分析不同类型建设主体的优点、缺点;二是,总结产后服务中心可持续运营的经营管理模式;三是,不同类型主体在做好服务、可持续运营上面临的主要问题;四是,在实际操作层面、政策支持层面有哪些具体需求,如何解决有关问题的建议等。总结材料要在客观分析本地区建设实际的基础上突出区域特点、坚持问题导向,主要聚焦可持续运营发展上的问题,有关建议宜结合所提问题提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

    三、推荐先进典型

    请各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结合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典型经验总结报送工作,推荐本辖区1-2个最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同时推荐1-2个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县(市、区),并提供典型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和先进县(市、区)具体负责同志联系方式。

    以上材料请于4月30日前正式报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邮箱:ahlsccc@163.com。

    联 系 人:董辉

    联系电话:0551-62870631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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