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认证活动的通知(国认监〔2019〕4号)

来源: 认监委 更新时间:2019-03-22 点击:2036

发布单位:认监委
发布日期: 2019-03-2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国认监〔2019〕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认证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认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国计民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认证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活动应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重点服务于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消费升级等重点产业和民生领域。

  二、开展认证活动,不得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涉及国家安全、政治组织、社会民俗、民族宗教等领域的认证业务,由认监委统筹安排。

  三、认证机构在开展认证活动时,涉及以上政策把握理解的事项,应及时与认监委联系。

  认监委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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