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加强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更新时间:2019-01-02 点击:1277

发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日期: 2018-12-2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19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给全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欢乐祥和的市场消费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8〕45号)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市场秩序安全有序

  以食品、烟酒、服装、家电等“两节”期间人民群众消费热点商品为重点品种,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农村大集、庙会摊点为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监管和网络市场定向监测,结合“双十一”“双十二”等网络集中促销期间发现的问题和处置情况,严厉查处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加大医药、食品、金融理财、收藏投资、年货市场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整治含“专供”“特供”内容广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继续推进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两节”期间商标侵权行为。加大对民生领域密切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强节日市场经营行为、节日热销产品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防重大事故发生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突出抓好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燃气锅炉、危化品相关压力容器等实施重点安全督查,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和值班值守。

  三、畅通消费诉求渠道,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12315、12365、12331、12330、12358消费维权体系作用,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结合“两节”期间可能出现的消费热点,加强消费教育与引导,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提升消费者防范消费风险能力。运用大数据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整合社会维权信息、消费者诉求数据,动态分析消费者诉求热点,及时掌握当前市场秩序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多层次多角度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倡导务实节俭文明过节

  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若干意见》精神,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引导人们崇俭戒奢、摈弃陋习。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正常福利待遇。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做好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工作。

  五、加强节日值班值守,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结合本地“两节”期间市场特点加强应急预警和研判,遇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

  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投诉电话:12315、12365、12331、12330、12358。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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