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陕粮人发〔2018〕139号)

来源: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18-12-26 点击:1158

发布单位: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18-12-2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陕粮人发〔2018〕13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粮食局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规定以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现就做好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省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机关处室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关于印发2018年度局属单位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下达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以及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上报局考核办(人事处)审定的评价要点和评分标准,对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完成2018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和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一并进行。

  二、方法步骤

  (一)局属单位及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考核

  1、召开工作报告大会。大会在被考核单位召开,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主要内容为:考核组进行动员,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个人述职述责述廉,班子成员述职述责述廉材料于会前印发考核组成员及与会人员。

  2、民主测评。在工作报告大会上,考核组组织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填表方式,对单位年度工作、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3、考察核实。考核组通过查看资料核实有关情况。对群众反映大、情况复杂或意见分歧的问题,考核组采取客观有效的方式进行核实认定。

  4、综合分析。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分析,逐项核实打分。超额完成任务指标和获奖情况经考核组确认后,按照《陕西省粮食局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予以加分。

  5、考核等次评定。由局考核办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

  (二)局机关处室考核

  考核采取通过“局考核系统”网上打分和核查相关印证材料的方式进行。

  1、各处室负责人向局考核系统提交本处室年度工作总结,各处室考核联络员向局考核系统提交本处室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照表(内容包括:年度目标任务、评价要点及分值、完成情况、相关印证材料名称及文件号)和加分项目的相关资料。局领导对分管处室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审核,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写出评语,并通过局考核系统予以公开。

  2、网上测评打分。局机关全体干部、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局考核系统,查看各处室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及分管局领导评价等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局机关各处室打出相应分值并提交。

  3、考察核实。局考核办对相关印证资料进行核查。

  4、考核等次评定。由局考核办根据局考核系统中各处室的分值,对超额完成任务指标和获奖情况进行审核确认,确定各处室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得分,提出评定等次初步意见,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

  (三)局机关公务员考核

  各处室处长(主任)、处以下公务员的考核均通过局考核系统实施,按以下步骤进行:

  (1)各处室处长(主任)、处以下公务员在局考核系统中分别提交本人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报告、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局领导对分管处室处长(主任)、处长(主任)对本处室人员予以评价,并通过局考核系统公开评语。

  (2)局机关全体干部、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局考核系统上对机关处及处以下公务员进行打分并提交。

  (3)局考核办根据各处室处长(主任)、处以下公务员得分情况,并结合平时考核、处室推荐情况,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初步意见,提交局党组会议审定。

  (4)公务员考核工作结束后,每位公务员须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此表可在局门户网站下载后填写)。考核登记表中处长(主任)的考核等次意见,由人事处统一报送分管局领导填写;其他公务员的考核等次意见由各处室负责人填写。请各处室于2019年3月20日前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送交人事处。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9年1月2日—1月10日)

  由各单位、各处室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准备相关印证材料,形成单位、处室年度工作总结、主要负责人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和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二)考核阶段(2019年1月11日—1月19日)

  1、局属各单位:考核组赴局属单位实施考核,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商被考核单位确定。

  2、机关各处室:2019年1月15日前,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将本处室年度工作总结、本人述职述责述廉报告提交局考核系统,各处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联络员向局考核系统提交本处室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照表,处以下公务员向局考核系统提交本人年度工作总结。1月18日前,局领导在局考核系统公开对分管处室和处长(主任)的评语,处室处长(主任)公开对本处室人员的评语。1月20日前,各参评人员在网上完成打分。逾期不参加打分人员一律视为弃权。

  (三)评定阶段(2019年1月22日—2月28日)

  1月31日前,局考核办核查机关各处室相关印证材料。2月28日前,由局考核办对各单位、各处室和机关公务员考核情况进行汇总,结合平时考核和处室推荐情况,提出考核等次评定初步意见,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后通报考核等次。

  四、组织领导

  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由局考核办负责组织实施。由人事处、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组成2个考核组,对局属单位进行考核。对局机关处室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相关印证材料的核查,由局考核办组织进行。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认真做好准备,并积极配合考核组开展工作。要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认真查找存在问题,不夸大成绩,不回避问题,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对待考核,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要处理好考核与岁末年初其它工作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各处室、各单位联络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局考核办的沟通联系,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

  1、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评分标准(附表1)

  2、局机关处室共性(综合)指标评分标准(附表2)

  3、2018年度局属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安排(附表3)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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