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冀农业规〔2018〕4号)

来源: 河北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8-11-13 点击:1109

发布单位:河北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 2018-07-2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冀农业规〔2018〕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渔业主管局,厅直属相关单位:

  为规范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提高全省渔业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省厅制定了河北省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及细则,已经厅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省农业厅渔政渔港处 胡建平 13393019533

  附件:河北省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河北省农业厅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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