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的通知(桂粮发【2018】40号)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8-07-24 点击:1097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
发布日期: 2018-07-1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桂粮发【2018】40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粮食局: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9 部门关于开展2018 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8〕8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 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广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食安办〔2018〕13 号)要求,自治区粮食局决定,于2018 年7 月28 日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请各市粮食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 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组织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通过在公共场所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发放科普宣传材料,组织专家咨询,开展问答互动,现场讲解常用粮食质量安全辨别小知识等,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维护主食安全、口粮安全;组织相关企业采取“广西好粮油”进社区、进学校、进超市、进企业、进农村、进军营、进家庭等形式,向公众宣传粮油食品安全知识、介绍粮油食品安全保障技术,让消费者切实感受到粮食质量安全就在身边,提升消费者对粮油食品安全的信心。宣传活动结束后,请各市认真总结宣传活动的措施成效和经验,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连同附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8 年8 月1 日前上报自治区粮食局监督检查处,联系人:谭漪,电话:0771-5608597,邮箱:gxlsjdjc@163.com。

  附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统计表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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