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食药监法函〔2018〕141号)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5-07 点击:3765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5-0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内食药监法函〔2018〕141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局机关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2018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3日

  2018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2018年度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内普法办〔2018〕2号)和《关于印发<全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三年规划(2017-2019年)>的通知》(内依法行政办发〔2017〕1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局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依法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学习,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体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成就。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突出学习宣传新修改的党章,推动我局全体党员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大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积极宣传党中央决定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宣传好宪法修改的目的和重点内容。组织一次宪法宣传专题讲座和宪法知识考试。配合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着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和法治理念教育,充分发挥法律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在全系统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深入学习与工作联系密切的法律法规

  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各业务处室局继续做好《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学习效果。针对食品药品领域中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用好法律武器,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四)深化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由“进”到“驻”转变

  结合实际,继续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实现“法律六进”从“进”到“驻”的转变,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际效果。

  一是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在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及加强工作指导上下工夫,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充分利用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法律图书等便捷有效的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的全覆盖。

  二是推动法治宣传精准化。坚持普法工作服务群众,实现法治惠民。结合食品药品监管特点,对不同地区、部门和群体的法治需求进行统计和研判,开展精准普法。2018年,选择一个典型嘎查村(社区),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法律进乡村”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三是开拓法治宣传创新性。尝试与有实力的文化传媒公司合作,制作有社会影响力的法治宣传文艺作品,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文化建设,采取创作法治动漫、微电影、宣传片等形式,在寓教于乐中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中。

  三、切实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一)切实抓好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厅、人社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办法》和《关于印发<全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三年规划(2017—2019年)>的通知》(内依法行政办发〔2017〕10号),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把宪法、行政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全年至少举办一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领导干部全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全局领导干部全年至少参加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和完成网络在线学法考试任务,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考试结果纳入年度实绩考核中,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将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高级研修院等培训机构,分批次开展专题培训。今年,将组织处级干部普法专题培训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教育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用法律知识和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和公务员熟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健全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把法律知识培训作为行政执法人员的必修内容,参加学习培训的学时纳入年度考核指标。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合理使用行政裁量权,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执法,努力提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同时,创新学法方式,通过立法调研、执法监督检查、案例讨论、案卷评查、观摩庭审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将组织一次执法监督检查和一次案卷评查工作,适时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观摩一到两次行政诉讼和其他诉讼庭审。

  (三)加强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教育

  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和餐饮服务单位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强化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注册执业药师、生产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执业水平。采取多种形式,结合监管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和培训,努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制定2018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附表1)。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努力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普法格局。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确保顺利迎接“七五”普法中期督查。

  建立行政执法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加强“谁执法谁普法”经验交流,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网上公开工作,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数据库。

  五、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好落实。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于12月30前把各自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到法制处。

  (二)经费保障。要将普法专项费用列入经费预算,切实予以保障,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保证法治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三)平台保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机关党委和党支部集体学习内容;要通过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平台、微媒体、报刊、书籍等途径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法治素养。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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