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无实体店食品贸易商是否可以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内食药监食流函〔2018〕134号)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5-03 点击:1217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4-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内食药监食流函〔2018〕13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无实体店食品贸易商是否可以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审查细则(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贸易商由生产者或供应商提供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的,申请时应当提交食品贸易商与生产者或供应商关于贮存、运输的协议,予以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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