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函〔2018〕396号)

来源: 广东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8-04-24 点击:1918

发布单位:广东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 2018-04-1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粤农函〔2018〕396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厅属有关处室单位:

  现将《2018年广东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农业厅

  2018年4月19日

  2018年广东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农业质量年”主题,开展“绿剑护农”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根据2018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农业农村部《2018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农质发〔2018〕5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发展要求,坚持质量第一,优化农资市场秩序,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推进农资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惩治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农资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公布一批制售假劣农资违法失信企业。加强横向协同与纵向联动,推进社会共治,促进农资市场秩序健康平稳,为广东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针对近年来暴露问题较多、新闻媒体曝光较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农资假冒伪劣行为,要从产、供、销三方面同时治理,加大执法检查整治力度,维护农村市场秩序。重点整治无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流动商贩,严厉打击利用培训班或展销会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互联网领域:加强网络农资经营企业的许可管理,规范线上农资经营行为。强化对互联网销售假劣农资行为的追根溯源和全链条打击,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违法问题查处,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时段,加大线索摸排和联合打击力度。

  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违法案件。开展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坚决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兽药,实施促生长兽用抗生素逐步退出行动。

  (二)重点品种

  种子:开展“种子质量年专项行动”,完善种子质量标准和检验体系,全面落实法定制度,开展种子企业信用评价和普法教育,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推动种子质量提升。以玉米、水稻为重点作物,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未按要求备案等违法行为。

  农药: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等行为,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净化农药市场秩序。以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材主产区为重点,加强执法监管,规范农药使用行为。

  肥料: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离子超标等问题。

  兽药:实施检打联动,加大假劣兽药查处力度。重点对农业农村部通报的假劣兽药、重点监控企业的产品、抗寄生虫类药物、兽用抗菌药和中兽药散剂等产品进行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行为。加强对2016年7月1日起生产的兽药产品的监督检查,未附二维码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虚假标识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产品,伪造套用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登记证、产品批准文号等许可证明文件的产品。

  农机:根据农业部发布的烘干机产品质量调查结果,为广大用户选购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产品提供参考。组织开展2018年拖拉机产品质量调查工作,促进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的提升。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做好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农机产品的处理工作;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配合开展部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产品的监督检查。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专项治理。开展“绿剑护农”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农兽药和肥料非法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无证套牌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通过日常巡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等手段,查找并消除问题隐患。对问题隐患多的地区和企业,要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采取内部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其加强自我监督。

  (二)狠抓执法办案。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鼓励市、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查办大案要案。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确定重点摸排行业和领域,集中摸排深挖一批线索,加强分析研判,查清问题产品来源和去向,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落实后续整改防范措施。对危害性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形成打击合力。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培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展览展示、乡村课堂等方式,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种子和肥料等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把安全优质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加快推进加厚地膜推广应用,指导农民拒绝购买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地膜。组织参加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积极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四)推动诚信建设。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通知》精神,率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菜篮子主产县、粮食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鼓励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农资领域信用评价。建立“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约束机制,把主体信用作为各类农业项目评选、主体资格审查、行政许可审批、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的必要条件,积极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

  (五)健全追溯制度。加强农药、兽药、饲料、种子生产经营追溯管理。推动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开发建设农药可追溯信息平台,依法推进企业使用电子追溯码。在饲料生产企业全面推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企业建立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记录表单,实现企业使用的每种原料可查可追溯。在大型种子企业和部分地区,开展种子可追溯试点工作,贯彻落实《种子法》要求,规范种子标签和信息代码标注,实现种子的全程可追溯管理。

  (六)推进社会共治。强化投诉举报度,公布农资打假举报热线和邮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推动镇、村设置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兼职协管员,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做好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培训、农业投入品筛查选型、田间地头技术指导、生产过程督查巡查、监督落实农兽药使用间隔(休药)期等工作,并及时向农业部门和乡镇街道报告农产品生产及农业投入品使用等情况,落实协同监管责任,强化管罚衔接,推动社会共治。针对假劣农资投诉举报问题,建立完善属地负责、行业主导、上下协同的快速处置机制,做到第一时间调查核实、会商研判、及时处置,防范出现大的问题,把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3月下旬,组织省、市、县(区)法院、检察院、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农业(畜牧)、海洋渔业、工商、质监、农垦、供销社等部门收听收看2018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随后我省接着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部署2018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二)4-6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开展种子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种子无证套牌问题。组织打击制售假冒种子种苗工作,开展农业植物新品种侵权行政执法活动。

  (三)4-9月,组织开展农药、肥料、饲料、兽药质量监督抽查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农药隐性成分、兽药非法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等问题。

  (四)4-12月,开展区域性执法业务研讨交流。

  (五)5-10月,建立农资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公布农资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4-10月,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追踪打击网上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组织参加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

  (七)7月,召开农资打假工作座谈会。

  (八)9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将其与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来,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迅速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专门机构和专责人员,加强与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农资打假合力。保障农资打假人员、装备和经费,监管执法各履其责,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取得实效。各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市具体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5月23日前报送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二)强化信息报送。按照《关于启用广东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17〕388号)的要求,做好农业执法情况和数据统计、信息报送、案件信息公开等工作。实行县以上逐级上报,月报、半年报、年报和大要案数据信息,经由“广东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系统”报送。

  (三)强化绩效考核。按照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绩效考核的要求,扎实开展农资打假监管各项工作,完成好绩效指标。我厅将按照国家和省“双打办”的考核办法对各市农资打假进行年底绩效考核,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推动农资打假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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