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的通知》的通知(黔食药监办发〔2018〕4号)

来源: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3-09 点击:1659

发布单位: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1-2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黔食药监办发〔2018〕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相关处室、省局稽查局,各承检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并印发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食药监办食监三〔2018〕1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的通知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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