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加强2018年全省“两会”和春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农发〔2018〕6号)

来源: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8-01-26 点击:1821

发布单位: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1-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黔农发〔2018〕6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农机中心,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农牧局、农机局:

  为抓好抓细抓实全省“两会”及春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岁末年初,农业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农村人员物资流动繁忙,低温凝冻等极端气候变化大,极易引发各类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农业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认真分析本地区农业安全生产特点,紧盯生产薄弱环节、安全隐患问题较多和生产安全事故易发的地方,加强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加强督查检查,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职责落实,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针对早春农业生产特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农业部门要针对春季农业安全生产特点,明确重点、强化措施、排除隐患、解决难题,加强源头管理,突出抓好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一)农业机械领域。要以拖拉机及驾驶员为监管重点,加强拖拉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加强拖拉机牌证核发、年度检验和报废等源头管理;加强外籍拖拉机管理,及时将拖拉机和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信息提供给乡镇,并督促其全部录入农村“云平台”,实施“户籍化”监管。继续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要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及时排查隐患,预防农机事故的发生。要强化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要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扎实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拖拉机载人上路行驶、超速、超载、酒后操作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无牌无证、病险、报废拖拉机运行。

  (二)渔业船舶领域。全面落实年检制度,对渔业船舶统一登记、建档、编号,健全渔业船舶、船员档案和渔业执法检查记录管理。在重点库区、码头、交叉水域对渔船实施集中停靠管理,加强渔船救生设备配备、防火设施等检查,严查无证驾船、非法载客载货、酒后驾船、超栽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冻雨恶劣天气生产作业,彻底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保障渔业生产安全。

  (三)农业其他安全生产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畜牧、草原防火和农村生态能源等领域,要加强高毒剧毒农药监管,强化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加大对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秸秆气化工程检查监管力度。

  (四)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春节期间是用电高峰,机关各部门要组织职工学习《关于印发<全省火灾风险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消委﹝2018﹞1号)和《关于黔东南州从江县下江镇“1.10”火灾情况的通报》(黔消委﹝2018﹞2号)等消防安全文件、知识学习,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增强火灾救护和逃生知识。委机关服务中心和省农职院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检查,准确评估消防安全状况,查找管理薄弱环节和防控盲点,找准火灾高风险单位、场所,采取针对性的严管严控措施,实施综合管理,坚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整改国务院第13考核组对我省的反馈意见

  各地要按照《省安委办关于认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第13考核组在黔发现的问题的通知》(黔安办函〔2018〕8号)要求,认清安全生产形势,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强安全执法监管,提高安全风险管控意识和能力。各地要准确把握农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加强落实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落实低小散、作坊式农业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完善应急响应体制机制,举办重大活动时要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

  四、落实应急值守,做好“日排查日报告双签字”

  全省“两会”及春节期间,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值班人员通讯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全面掌握安全工作动态。要严格执行好安全隐患和事故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日排查日报告双签字”制度,确保每日隐患排查全覆盖,并将全省“两会”及春节期间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打非治违、事故情况按乡、县、市、省逐级及时精准上报,确保隐患事故每日有跟踪、实时有整改、落实有反馈。

  联系人:省渔业局韩利民,电话13765849219,邮箱gzycjy@126.com

  省农机监理总站何文,联系电话0851-85976266,邮箱gznjjl@126.com,传真电话0851-85978043

  附件:

  1.省农委“两会”期间渔业船舶和农业机械安全值班表

  2.省农委春节期间渔业船舶和农业机械安全值班表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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