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公开征集第二批食品快速检测方法

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更新时间:2017-09-18 点击:1301

发布单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7-09-1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食品快检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辅助技术手段,在日常检查、重大活动保障、案件查办等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快推进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制定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二批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涉及食品中农兽药残留、真菌毒素、有毒有害物质的衍生与残留以及非法添加等快速检测方法,目录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申报的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应具备前期试验、科研等工作基础。

  申报单位应为相关领域的检验机构、科研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企业,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能够提供《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申报表》(附件2)所列栏目的各项内容,并对填报内容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报送方式和时限

  (一)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申报表》,并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邮寄时请注明“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申报材料”字样。

  (二)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

  联系人:金绍明、张敏

  联系电话:010-67095928、010-88331033

  电子邮箱:kbsbzglc@cfda.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2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定所(邮编:100050)

  附件:1.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征集目录

  2.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申报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9月14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