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人民币鉴别仪等4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告(2021年第164号)

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07-28 点击:473

发布单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7-2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21年第164号
实施日期: 2021-07-27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制了人民币鉴别仪、袜子、消防产品、产品标签标识等4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见附件),现予发布执行,前期已发布同类产品的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作废。广东省各级市场监管管理部门在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时可参照执行。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附件1-4.docx

1.广东省人民币鉴别仪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2021年广东省袜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3.2021年广东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4.2021年广东省产品标签标识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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