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加强全省“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责任追究的通知(冀卫函〔2021〕11号)

来源: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1-07-28 点击:473

发布单位: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1-07-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冀卫函〔2021〕11号
实施日期: 2021-07-28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各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责任追究的通知》(冀安委〔2021〕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防风险除隐患 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责任追究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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