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2019年版)》《四川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的通知(川环办发〔2020〕21号)

来源: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更新时间:2020-07-02 点击:1300

发布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日期: 2020-06-3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川环办发〔2020〕21号
实施日期: 2020-06-3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要求,大力推进我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我厅对2018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进行修订完善,形成《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2019年版)》。同时,结合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环境信用评价试点有关要求,组织制定并形成了《四川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两个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已经生态环境厅第4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向我厅反馈。

    联 系 人:法规与标准处  王宇澄  

    联系电话:028—80589107

 

      附件:
    1.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2019年版)(可下载)

    2.四川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可下载)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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