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CNAS-RL01:2016《实验室认可规则》等四份认可规范文件及其实施安排的通知(认可委(秘)[2016]19号)

更新时间:2016-05-10 点击:1111

发布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发布日期: 2016-03-0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认可委(秘)[2016]19号
实施日期: 2016-03-01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相关机构和评审员:

  根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实验室及相关机构、检验机构认可周期由3年改为6年”的决定及相关要求,对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等四份认可规范文件进行了修订。经批准,现发布以下四项认可规范文件:

  1.CNAS-RL01:2016《实验室认可规则》

  2.CNAS-RL06:2016《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规则》

  3.CNAS-RL07:2016《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认可规则》

  4.CNAS-RI01:2016《检验机构认可规则》

  上述四项认可规范文件将于2016年3月1日实施,CNAS-RL:2015、CNAS-RL06:2015、CNAS-RL07:2014以及CNAS-RI01:2015版本文件于2019年2月28日废止。

  以上认可规范文件均可在CNAS网站“认可规范”栏目下载。请相关机构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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