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的公告

来源: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3-03-07 点击:67

发布单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3-07
失效/废止日期: 2023-03-17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维护消费市场公平秩序,河北省市场监管局面向全省广泛征集“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问题线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2023年3月7日—3月17日。

二、征集领域本次活动围绕社会公平,聚焦民生热点,主要征集消费者在电信服务、保险服务、医疗美容、汽车销售、网络购物、家庭装修、教育培训、餐饮服务、家政服务、旅游服务和预付式消费、商品房销售、基础公共服务(包括水、电、燃气、交通、供暖)等多个领域的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

三、征集内容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合同条款主要指经营者违背诚实守信原则,单方制定的对消费者明显不利的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如您在线上或线下日常消费中遇到经营者在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电子协议等方面使用的格式合同中含有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方面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例如:在外就餐时,一次性筷子收取了工本费;缴费容易退费难,设置苛刻的退费条款和极重的违约责任;“特价商品不包退换”“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等问题。请广大消费者注意收集,据实反馈。

四、征集方式请消费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详细的“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问题线索,相关内容发送至邮件wjc@hebamr.cn。佐证材料包含具体的经营者名称、经营地址、消费何种产品或服务、条款内容和事件详情,如有网页链接、视频和图片线索也请一并提供,邮件请注明“格式合同条款征集”字样。我们将对您提供的线索及时进行梳理、认真分析研判,适时会同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专项治理,维护消费公平。对发现的利用格式合同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请同时通过“12315”投诉举报。

感谢您为改善“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问题研究解决提供助力!让我们携手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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