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1-05-10 点击:647

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1-05-0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21-05-08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第8号修订)》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管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试行)》(新农质〔2013〕59号)和相关配套文书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修订)》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程序规范》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报告》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申请书》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细则》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样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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