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农字〔2021〕15号)

来源: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更新时间:2021-03-09 点击:531

发布单位: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1-03-0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青农字〔2021〕15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屠宰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屠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保障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稳住阵地、守住底线,对标对表、重点突破,实现由“管产品”向“管主体”转变,确保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风险评估

    1.开展风险监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督)监测计划,全年完成定量监测9000批次,快速检测40万批次。加大风险监测暗查暗访力度,扩大小农户抽样比例,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暗抽”通报约谈制度。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强化信息共享,加强结果运用。

    2.深化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库,成立风险评估委员会。围绕隐患大、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的农产品和危害因子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解读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问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技术咨询、科普解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强化应急处置。修订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系统梳理舆情风险点,对潜在风险进行预估和研判。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实时分析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状况,快速、科学、系统应对突发事件。

    (二)强化监督监管

    4.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物使用等突出问题,建立协同机制,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模式,组织开展集中系统治理。

    5.强化监督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要求,持续开展对生产主体的季度检查、监督抽查、飞行检查和暗访暗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6.开展农资打假。立足保障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聚焦重点农资品种,集中力量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农资领域违法案件,依法惩戒不法分子,适时向社会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三)健全制度规划

    7.积极配合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部署要求,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指标体系和重点任务,协调创设一批政策、工程和改革举措。

    8.全面推行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实现生产主体全覆盖,严厉打击虚假开具合格证的行为。加强与市场监管、商务部门协作,提高开证收证查证效率。组织开展合格证现场观摩活动,推进合格证信息化管理,探索建立信用评价机制。

    9.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推动市级农业领域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推动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农产品追溯先行先试, 加强市场化推广运用与宣传引导。

    10.强化质检体系指导。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市农安中心检验检测资质扩项行动,组织开展检测机构人员培训和技能大比武,加强对区市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和镇级快速检测室的检查指导,提高检测能力。

    (四)提升监管能力

    11.加强网格化监管。加快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意见,落实“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要求,在健全监管员、检测员基础上,指导建立村级协管员、企业内控员、社会监督员队伍,推进基层网格化监管模式创新。

    12.组织开展镇级监管机构示范创建。以达标省级示范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为目标,组织开展镇级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在机构设置、设备设施、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宣传培训、日常监管、质量检测等方面进行规范,实施分级管理。

    13.开展能力大提升活动。在全市开展监管执法人员、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培训,涵盖农药兽药安全使用、检测、执法、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提高巡查监管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4.提升监管数字化水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生产记录便捷化、电子化,率先实行主体名录、农资使用、质量控制、执法处置等信息“一张网”管理。监管、检测、执法全部实现信息化、智慧化管理。

    (五)强化屠宰行业管理

    15.扎实推进转型升级。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青岛市生猪屠宰企业设置规划(2020-2022年)》《青岛市畜禽屠宰企业设置规划(2021-2025年)》,督促区市完成压减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厂1-2家。做好畜禽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年内创建省级以上标准化企业1-2家。

    16.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瘦肉精”检测、非洲猪瘟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消毒等制度。规范调运行为,严把生猪入口关,强化检验检疫,严把产品出口关。加强对贩运经纪人教育培训和管理,切实做好病害猪无害化处理。

    17.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强化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做好畜禽屠宰企业分级后动态管理工作,实施畜禽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评价管理。推动屠宰企业加装、完善视频监控,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执法联动,严厉打击非法屠宰,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六)保障优质农产品供给

    18.推动地方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安全、绿色、优质、营养标准为梯次的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制修订一批地方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加强标准推广和使用指导,推进规模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按标生产能力和水平。

    19.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管理和宣传推介,提高企业认证意识和积极性,年内新认定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农产品200个以上,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发展。

    20.推进农产品品质提升。提升“三品一标”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助力做强“青岛农品”品牌效应,建立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深入挖掘、保护、培育我市名特优新农产品资源,培育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提升我市农产品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运用食品安全、“菜篮子”等考核手段,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监管体系,加强基层监管服务人才体系队伍建设。

    (二)加强工作指导,突出工作重点。密切联系基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问题导向,从源头上采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指导基层强化生产主体管理、风险监测、监督抽查、监管执法,指导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农药兽药规范使用、合格证开具、追溯管理等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衔接。各区市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将重点突破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解决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注重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提升转化,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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