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业农村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市场准入相关禁止性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1-01-28 点击:748

发布单位: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1-01-26
失效/废止日期: 2021-06-30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共同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涉及农业农村领域的部分进行公布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反馈意见寄送: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2楼2-13省农业农村厅审批服务后台(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电话:65203014,邮编:570100)。

    2.通过电子邮件将修改意见发至:nyspb@126.com。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月26日

    附件列表:

       农业农村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市场准入相关禁止性规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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