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1-01-28 点击:748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共同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涉及农业农村领域的部分进行公布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反馈意见寄送: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2楼2-13省农业农村厅审批服务后台(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电话:65203014,邮编:570100)。
2.通过电子邮件将修改意见发至:nyspb@126.com。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月26日
附件列表:
农业农村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市场准入相关禁止性规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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