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

来源: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更新时间:2020-09-29 点击:573

发布单位: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日期: 2020-09-29
失效/废止日期: 2020-10-26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我厅起草了《吉林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及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0年10月26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请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17398529@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吉林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2.请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法规处(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99号,邮编130022)。请在信封注明“《吉林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请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431-85279034。

    附件:1.吉林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

    2.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0年9月29日

    附件:    免予行政强制清单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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