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256号)

来源: 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20-07-06 点击:1505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20-07-0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256号
实施日期: 2020-07-03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为防范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及渔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现予以发布。该《名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013年11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2013号)同时废止。

    农业农村部和海关总署将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名录》实施动态调整。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15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