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市场行为、维护价格秩序的公告》

来源: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02-02 点击:735

发布单位: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1-2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20-01-25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强化价格监管;广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勇担社会责任,积极组织防疫用品、民生商品生产、保障、销售,与全社会一道抗击疫情,保持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但也有少数经营者借需求激增之机,过度抬高紧缺商品价格,违规搭售惜售,严重违背商业道德,严重违反价格法律法规。为打赢抗击疫情攻坚战、保护广大群众和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现就加强防疫用品、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价外加价,哄抬价格,虚假宣传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从快顶格处罚,典型案例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二、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禁借疫情之机牟取暴利,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三、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保留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举报。

    四、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疫情防控价格监管工作作为特殊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上下协同、步调一致、联防联控,发扬打硬仗的工作作风,敢于斗争、敢于担当,以最严措施、作风、纪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价格监管战。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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