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 更新时间:2019-10-30 点击:1134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2019-10-3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djjxk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征集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0日。

       附件:

    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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