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吉林省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吉市监知产保护字〔2019〕70号)

来源: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更新时间:2019-05-08 点击:1290

发布单位:吉林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19-03-2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吉市监知产保护字〔2019〕70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梅河口、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执法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2019年吉林省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地区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工作议程,明确责任,有序推进,确保方案贯彻落实。并请于4月5日前,将方案、专项行动责任人、联系人名单,报送至省厅。

  特此通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19年3月29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处(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春专利代办处),张宝峰 联系电话:0431-84338785 商标监督管理处 周勇 联系电话:0431-85279043)

  2019年吉林省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执法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2019年吉林省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积极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提升吉林省处置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效率、质量和水平,有效遏制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加强知识产权宣传,为强省建设营造有序竞争和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侵权判断、检验鉴定方面的专业优势,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积极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相关工作的指导支持。加大对商标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村消费者的商标品牌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加大地理标志保护监管力度。

  (二)加强展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结合吉林省实际,进驻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中国(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等省内影响力较大的展会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设立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工作站,做好展前排查、展中巡查、纠纷快速调处等工作。

  (三)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引导全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内部监管机制,开展好自查自律,提高电子商务平台应对网店经营者涉嫌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能力。充分发挥电子商务领域执法维权协作调度机制的作用,提升线上案件移送与执行中的协作水平,对平台要加强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的指导,提高线上案件侵权判定的效率。并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线上转线下案件的衔接工作,追根溯源,切断流通链条,实现线上线下协同治理。

  (四)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针对民营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增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会同有关方面集中查办侵害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案件,加大惩处力度,形成高压打击态势。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机制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五)加大涉外商标、专利侵权案件办案力度。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协助其做好商标专利侵权认定等工作。做好商标专利行政执法与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衔接,坚决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货物的进出口。

  三、具体安排

  (一)第一季度。以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组织开展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为重点,加强商标执法工作的指导,严格依法处置商标违法行为,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加强地理标志使用专项整治工作。

  (二)第二季度。围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执法活动。

  (三)第三季度。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围绕民生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行为治理力度。组织开展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印制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做好第十六届中国(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第十二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四)第四季度。结合年底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开展,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的方案,积极开展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宣传和执法保护工作,提升公众对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机构改革过渡期间此项工作的衔接与执行,切实将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确保方案贯彻落实。

  (二)加强指导,强化落实。积极做好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办理,依法及时办理移交案件,及时移送涉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并做好数据报送与案例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判定专家咨询库。

  (三)加强协调,强化配合。做好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做好行政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加强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水平。推进完善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

  (四)扩大宣传,加强培训。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渠道,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的措施、成效和典型案例,展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和成效。积极组织行政执法培训班和案件研讨经验交流活动,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五)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地区对专项行动情况每季度末要进行总结并报送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知识产权局),内容包括具体措施、活动情况和案件数量等,省局汇总后统一上报至国家局,并做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遴选和报送工作。另外,对发现的重大案件要及时报送,在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开展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请及时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

  吉林省知识产权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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