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9〕6号)

来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9-04-25 点击:1920

发布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4-1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赣府发〔2019〕6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要求,我省对应取消11项行政许可事项(含直接取消6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5项),调整6项(含承接4项,下放2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抓紧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落实衔接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1项)

  2.落实衔接国务院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6项)

  2019年4月17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