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进行实名验证的公告

来源: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4-04 点击:1542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4-0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为落实国家关于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的要求,保护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依法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登记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工作部署,我省自2019年4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企业设立登记身份信息管理工作。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联络员等自然人在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前或过程中,应当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注册、完成实名验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暂不纳入本次身份信息管理验证对象范围。

  身份信息管理对象可登录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hlj.gov.cn/),点击网页右侧“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悬浮窗,扫描二维码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通过APP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限、本人持有的实名认证手机号码以及本人面部图像等信息,由APP对相关信息进行判定,通过判定后,完成本次身份注册验证操作。

  通过注册验证后,用户应在APP的“账号管理”界面对“是否办理企业登记注册”选项进行设置。当将选项置为“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时,登记注册机关则认为用户表达了办理企业登记注册业务的真实意思,将继续办理企业登记注册业务。否则,企业登记注册业务将不能办理。用户在办理完企业登记注册业务后,尽可能及时将选项置为“否”,进一步降低被冒用身份的风险。下次办理业务前,随时登记账号进行设置即可。用户应对自身身份注册验证行为的真实性负责。

  确因技术问题造成的个人身份无法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验证的,相关自然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登记机关,由窗口业务人员通过现场人工验证并记录业务台账等方式完成实名验证。

  附件:“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二维码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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