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质量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粮检〔2019〕16号)

来源: 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19-04-03 点击:1209

发布单位:江西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3-1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赣粮检〔2019〕16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粮食〔2019〕247号)和《江西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赣粮检〔2019〕11号)精神,做好我省2019年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质量检查工作,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江西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质量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江西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代章)

  2019年3月19日

  江西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质量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关于印发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检查方法的通知》(国粮发〔2019〕52号)和《江西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赣粮检〔2019〕11号)要求,现对我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以下简称“大清查”)质量检查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质量检查是2019 年大清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做好质量检查工作,是落实国家有关部署,查清查实我省政策性粮食库存质量实底,建立逐货位粮食质量档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重要举措。各设区市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扦样检验组织协调工作有序进行,检验操作规范,检验结果准确、可靠,检查相关表格填写准确。

  二、组织实施

  为增强质量清查结果的公信力,按照从严清查的要求,将自查阶段由企业自行全面扦样检验,调整为自查和普查阶段融合扦样检验。库存粮食质量清查的扦样、检验以及清查结果汇总分析、审核报送等组织协调工作由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省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下称省质检中心)承担技术支持工作。

  三、清查内容

  (一)清查时点

  以2019年3月31日24时统计结报时点为全国统一的大清查检查时点。

  (二)清查对象

  1、大清查质量检查对象为我省各类企业存储的政策性粮食(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地方政策性粮食)。商品粮、地方储备成品粮和动态储备粮不纳入质量清查范围。

  2、2018 年大清查试点市已经扦样检验的粮食,不再进行扦样检验;2018 年试点市新增货位(以实物登统为准)的粮食,由承储企业自行扦样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进行扦样检验,结果按规定要求报送各设区市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3、新收购入库的粮食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验收合格,且在3个月以内的政策性粮食(2018年早、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粮等),可不扦样检验,以验收检验的结果为准,承储企业应将验收结果报各设区市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4、跨省储存在我省的粮食,扦样检验由接受委托的设区市粮油质量检验机构组织实施,检验结果按期反馈至委托省。

  (三)质量清查项目

  质量清查项目分为常规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

  1、常规质量指标

  (1)稻谷:色泽气味、出糙率、整精米率、杂质、水分、黄粒米。

  (2)小麦:色泽气味、容重、不完善粒、生霉粒、生芽粒、杂质总量、水分。

  (3)玉米:色泽气味、容重、不完善粒总量、生霉粒、霉变粒(限于2019 年2 月1 日后收购的玉米)、杂质、水分。

  (4)大豆:色泽气味、完整粒率、损伤粒率、热损伤粒、杂质、水分。

  2、储存品质指标

  (1)稻谷: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

  (2)小麦:色泽、气味、面筋吸水量、品尝评分值;

  (3)玉米: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

  (4)大豆:色泽、气味、粗脂肪酸值、蛋白质溶解比率。

  3、主要食品安全指标

  主要食品安全指标检验项目包括真菌毒素和重金属。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3日前)

  1、由省质检中心对拟承担大清查质量检验机构的专业人员、检验场所及样品存放场地、检验条件与检验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现场考评,将考评合格者纳入《政策性粮食质量大清查专业检验机构名录》(以发文为准)并报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备案,作为大清查期间承担检验任务的依据。

  2、组织对扦样、检验、检验数据汇总、录入等方面进行培训,使检查人员准确掌握大清查的任务要求、检查方法和大清查质量软件操作使用方法。抽调的扦样人员,在集中出发前再进行扦样检查的培训。

  3、根据扦样总量,按照第三方扦样和检验要求,此次扦样工作分为36个小组。本着统一抽调、混合编组、本地回避的原则,扦样组将进行粮食部门和中储粮人员混搭每组2人(扦样人员名单,在扦样集中出发前另行发文通知)。承检机构由省质检中心根据实际检验能力统一分配任务量(见附件2),实行分区域跨市异地检验或集中会检。

  4、做好购置扦样用品、检验耗材、印制统一的扦样袋等工作。

  (二)融合扦样阶段(4月7日至30日)

  自查和普查阶段融合进行,扦样工作在准备阶段结束后即可开始。扦样要求:

  1、原则上以整仓(货位)为一个检验单位,分区、设点、按层,先下后上逐层进行扦样,对于粮食数量不超过8000 吨的仓(货位),每一个仓(货位)作为一个检验单位。

  2、对玉米库存按照兼顾性质、储存年限、承储企业的原则,按不低于10%比例进行扦样检验,其余部分由承储企业提供截止清查时点3 个月内的最新粮食质量检验报告,无法出具检验报告的,由承储企业逐货位自行扦样检验;承储企业不具备扦样检验能力的,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粮食检验机构实施扦样检验。

  3、主要食品安全指标检验的样品数量,要在兼顾不同粮食品种、性质、生产年限(或入库时间)基础上,按照样品总份数10%比例,由省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分配,省质检中心承检。玉米不检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

  4、为减少扦样作业时间,原则上样品一式两份,送承检机构检验和备检;对于安排检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的样品,应增加两份(均送省质检中心检验和备检),即一式4 份。每份样品扦样量:小麦、玉米不少于2 千克,稻谷、大豆不少于1千克。

  扦样人员须现场填写《扦样登记表》,绘制扦样布点图,准确记录扦样点的位置,样品的品种、代表数量、储粮性质、产地(或调出地)及收获年度(或入库时间)、标称的入库质量等级等原始信息以及当地安全储存水分,表中无填写内容的空格以斜杠填充,所填信息须由扦样人和承储企业代表签字确认。各被检单位需应急备好(如红外测距仪、执法留痕设备、充电宝、电脑、记号笔、扦样工作底稿)等扦样用品,大力配合好扦样组工作。

  样品人工编号规则:“行政区划号前4位”+“分组编号”+“样品编号001…”例:南昌市进贤县(第3扦样组)的第66份样品编号为:3601+03+066,即:360103066。

  5、扦取的样品应以县(区)为单位进行集并和转送。县(区)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应安排专人专车(或通过符合样品运送要求的快递渠道)将样品传递到指定的承检机构。

  6、正在移库、入库尚未形成固定货位或熏蒸作业的,需填写好相关表格(见附件1)暂不安排扦样,待平仓、散气后委托所在设区市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实施补扦,根据补扦的样品量再由省质检中心协调送到指定承检机构。经过严格确认,已经拍卖销售尚未出库的政策性粮食,可不进行扦样,严防以拍卖销售为名规避质量扦样检验的行为。对新收购入库验收合格,原则上截止大清查时点3个月以内的政策性粮食,可不扦样检验,以验收检验结果为准。

  (三)检验汇总上报阶段(7月15日前)

  1、承检机构录入和报送检验结果(6月15日前)。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相关检验结果表和各类汇总表(见附件1),要按规定将检验结果电子版和纸质文档(加盖公章)报送省质检中心。省质检中心汇总后报送省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并反馈到扦样地的各设区市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市级核对和报送检验结果(7月1日前)。各设区市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对本行政区域承储企业政策性粮食质量和储存品质检验结果涉及的库点、仓房(货位)、性质、代表数量等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将检验结果逐货位按要求录入大清查应用软件数据库,同时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后上报省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并分别反馈相关县(市、区)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和承储企业。

  3、省级核对和报送检验结果(7月15日前)。省质检中心负责将大清查所检样品的检验结果按规定渠道报送至省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按要求录入大清查应用软件数据库,并将质量检查结果汇总报送大清查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同时抄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安排各项任务,合理确定时间节点要求,及时调度跟进督导。

  (二)参加质量检查的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大清查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严于律己、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在质量检查中,不得吃请、收礼,不得在被查单位和企业报销任何费用,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查结果的各种活动。对违反廉政要求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故意掩盖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妨碍库存清查工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强化保密管理,认真做好数据传输、自媒体宣传等环节的保密审查,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各地要通过合理调剂,充分利用现有技术设备,确有需要的可以添置必要设备。要按照勤俭节约、降低成本的原则,安排落实工作经费,保证大清查质量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2019年大清查专用附表(附表1-附表3)

  2、江西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承检任务分配表

  3、江西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检查人员遵守纪律情况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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