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旅游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查情况的通报(市监办发(2018)9号)

来源: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4-03 点击:1305

发布单位: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11-2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市监办发(2018)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督促各地加强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消除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防范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江西省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9月25-30日省局安排4个督查组对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对旅游景区、旅游沿线、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游客服务中心等(以下简称旅游服务)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工作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组听取了11个设区市、16个县(市、区)局的工作汇报,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检查记录等资料,随机抽取了66家餐饮单位(其中15家星级宾馆或旅游团体接待单位、24家景区周边餐饮单位、14家农家乐、10个高速服务区或、3个车站、旅游集散中心超市小食杂店),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基本情况等12个具体问题进行了督查,共发现132个各类问题。同时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8个具体问题进行督查,发现18个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二、专项整治情况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旅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贯彻落实省局工作各项要求,认真组织,严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风险可控,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了“五一”和“十一”国庆期间来赣游客的饮食安全。

  (一)领导重视旅游食品安全,联合行动作用有效。各级监管部门将旅游食品安全作为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牢,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各设区市局加强了对县区局工作督查指导,上饶市局将检查情况通报旅游部门,确保监管责任有效落实。萍乡市局争取武功山风景区管委会20万工作经费对武功山风景区及周边172户餐饮单位和农家乐,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和食品抽检60批次。宜春市局将旅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宜春市推进旅游服务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列入各县 (市、区)政府年终考核范畴,实现了“四项融合”,并联合安监、旅游主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行动。

  (二)突出监管重点,强化自查与隐患排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旅游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作为景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要求旅游服务食品单位树立“合法经营、规范经营、依标经营”的意识理念,确保在赣游客饮食安全。旅游服务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开展自查自纠,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吉安市局对5个县20个星级景区乡村旅游点采取网格化监管对所属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覆盖隐患排查和检查,有效排除了各类风险隐患,确保了旅游高峰期食品安全。

  (三)强化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法。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强化监管职责,充分利用新科技手机和信息化技术,对旅游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不断创新监管办法和手段。九江市局实行网格化监管责任制,采取“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强化餐饮业主、监管人员、餐饮执法督察人员三级责任,落实消费者、新闻媒体、代表委员、社会监督员监督等四大监督,推进餐饮监管社会共治。赣州市局在景区打造“四有五规范六公示” 全新的“洁厨亮灶”建设标准。新余市仙女湖区局在基层农村建立了“一办一站、一专一员”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即乡镇设立食安办、配备1名食品安全专干、每村设立工作站,配备1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利用“食智监”移动执法监管设备,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点,快速有效精准监管,开展日常巡查213次、处理告警信息1095条、发现排除隐患信息162次,极大发挥一线信息员作用。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注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结合双创评选活动,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知识纳入文明餐桌宣传活动中,提高食品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规范操作行为,严守法律法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督查发现,部分旅游服务食品经营单位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基层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还有落实不到位情况。

  (一)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缺位。部分旅游服务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认识不到位,对经营单位没有开展自查自纠,对隐患问题没有主动查找。

  (二)存在经营许可条件不达标的现象。在旅游景区周边的小型餐饮和农家乐设施设备陈旧,结构布局不合理,食品加工用水为未经卫生部门检验问题比较突出。

  (三)食品加工操作行为不规范比较突出。一些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加工操作不规范比较突出,有的指甲过长、不穿工作衣帽或不干净工作服,有的将盛装食品容器直接放在地面,有的餐饮具清洗消毒时未按规范要求操作。

  (四)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较差。一些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比较差,食品加工操作场所墙壁发霉、地面积水或有油污,工用具未洗净,无防蝇防鼠防尘措施等。还有一些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场所的硬件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不够,冷藏冷冻设施内部结霜、红外线灯管破损、餐具保洁柜内外有污渍。

  (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旅游服务食品经营单位对日常管理制度落实不经常、不到位问题突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与日常检查落实不到位,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登记不到位。

  (六)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还有不到位。个别基层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未达到全覆盖要求,监督检查没有公示结果,监管责任没有落实到位。个别监管部门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对基层监管部门的工作指导督查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及时指导整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针对此次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对存在的问题,要逐条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措施不力,整改不落实的单位,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改善经营条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有关情况通报给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进一步强化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导其改善加工制作条件,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地要及时分析旅游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因地制宜采取管用的措施、有效的办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标本兼治解决旅游服务食品安全问题,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将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案件查处情况于2018年12月20日前反馈省局食品经营处。

  联系人:凌敏峰 电话:0791-86355277电子邮箱:754878069@qq.com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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