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更新时间:2019-03-08 点击:1829
各区农委、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机构改革工作的安排,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于2019年3月8日起正式启用“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2017年12月6日启用的“北京市农业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启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的通知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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