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21号)

来源: 云南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0-08-06 点击:875

发布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8-0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云政发〔2020〕21号
实施日期: 2020-08-06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论证,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23项,合并实施74项,下放和属地化管理13项,审批改为备案2项。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事项,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审批,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要求,制定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对下放的事项,有关部门要做好交接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防止脱节;对合并的事项,有关部门要加强衔接,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

    各地各部门须于本决定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同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涉及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

      附件
:1.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23项行政权力事项

    2.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合并实施的74项行政权力事项

    3.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和属地化管理的13项行政权力事项

    4.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的2项行政权力事项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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