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市监发〔2018〕7号)

来源: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1-18 点击:1154

发布单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11-1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辽市监发〔2018〕7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省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视察和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治理,不断强化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辽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视察和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讲话中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推进《辽宁省关于新形式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意见》落实,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市场监管体系更加健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组织自治能力有效强化,社会共治水平显著提升。为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举措

  1、突出抓好药品监管。认真汲取长春长生案件的教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药品监管责任。一是强化问题排查。进一步明确监管工作重点,针对药品生产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排查安全风险,深入解决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清除安全隐患。二是着力提高现场检查实效。突出检查质量和效率,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隐患,确保查深、查透、查出威慑力。同时,充分运用约谈、警示函、联合惩戒等措施和手段,让不守信不守规的企业受到严惩。三是加强药品监督抽检。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做好抽检计划,科学组织实施各类药品抽检,为准确研判全省药品安全形势提供有力支撑。四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从小从严、露头就打,保持对违法犯罪“零容忍”。继续加强行刑衔接、行管衔接,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规定,着力提高打击违法犯罪工作力度,坚决杜绝类似长春长生案件在我省发生,切实保障全省人民用药安全。

  2、加大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力度。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持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强化对网上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追踪溯源和全链条打击。

  3、持续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针对农村市场假冒行为易发多发的情况,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依法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维护农村市场秩序。

  4、突出事关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监管。开展以食品、药品为重点的健康产品、以儿童用品和家用电器为重点的消费品和以成品油、钢材、电线电缆为重点的生产生活用品的打假专项行动。注重案源线索发掘和研判,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5、开展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突出食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以及新兴消费品等重点,开展质量抽检工作。加大抽检后处理力度,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坚决立案查处。结合双十一、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间节点,依据线上线下质量抽检结果,约谈重点企业,曝光问题产品,扩大抽检的社会影响力。

  6、持续保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突出查办重大违法案件,强化对互联网广告监管,加大对医药、特殊食品等重点领域广告执法力度,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反弹。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综合执法。注重发挥执法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自优势作用,加强部门间执法协作,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会议、线索通报、案件流转、执法联动,检验结果互认等制度机制。加强交界区域基层执法协作,在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等方面提供支持,消除监管空白地带,对假冒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

  2、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辽宁省企业信用公共监管平台作用,建立更加高效便捷可靠的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假冒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工作。

  3、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结合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研究建立全省统一的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投诉举报受理平台或受理方式。

  4、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打击侵权假冒政策,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点做好集中宣传,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附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台账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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