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法治质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更新时间:2018-12-04 点击:1137

发布单位: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8-04-0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地)质监局,区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法治质监建设工作要点》已经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4月8日

  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法治质监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全区质监系统法治质监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质量强国建设新征程,聚焦质量提升行动,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方案》,推动依法全面履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法治监督保障,着力打造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质监部门。结合工作实际,2018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立法相关工作

  1.提高立法基础工作水平。聚焦质量提升行动,积极配合总局开展质量促进立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电梯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密切关注与质监部门职能有关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制修订情况,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回复工作。(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合法性审查、印发、公布、清理、备案和监督管理等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工作,突出抓好涉及“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的废止、修订工作,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订和废止。(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各处室、各市(地)质监局)

  二、推进全面依法履职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和调整工作。结合西藏实际情况,在充分研究、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对相关审批事项进行下放,重点督促取消下放后续监管工作的落实。各市(地)质监局要细化监管方式,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做好审批制度改革的承接和执行工作。加快实施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做好网上审批相关流程的制定及网上审批软件程序的开发及运行相关工作。(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承担审批职能的处室、信息中心、各市(地)质监局)

  4.加强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制修订和上级取消、下放权力事项的情况,认真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及时将需要调整的权责事项向自治区审改办报送请示,经审核后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相关配套的服务指南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各市(地)质监局要适时调整和完善权责清单,推进事权规范化、法治化,做到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地)质监局)

  5.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科学界定和调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适用范围,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对质监行政检查事项的全覆盖。加强随机抽查结果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对各市(地)质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责任部门:执法监督处、各业务处、各市(地)质监局)

  6.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压实审查责任,推动审查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重点清理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对外地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政策措施。对新制订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管理办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各处室、各市(地)质监局)

  7.严格落实事权划分意见。全系统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抓好《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权划分意见(试行)》(以下简称《事权划分意见》)的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推动构建上下协调、职责明晰、权责一致的质监工作运行体制。加强对《事权划分意见》落实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确保事权划分落实到位。(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各处室、各市(地)质监局)

  三、加大法治监督力度

  8.强化依法行政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真实、准确记录反映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相关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各处室、各市(地)质监局)

  9.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研究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动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

  10.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风险排查整治。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赋予的职责,组织全系统各部门、单位深入排查整治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重点执法行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质监系统内部部门间衔接、质监系统与外部衔接、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风险,促进“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在质监部门的全面落实。(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地)质监局)

  11.强化依法行政监督检查。畅通网络、信访、“12365”热线等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进一步完善层级监督工作机制,结合绩效考核、执法责任制检查、案卷评查等工作,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依法依规严格问责,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制度。(责任部门:执法监督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各市(地)质监局)

  12.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充分保障行政复议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凡符合受理条件的一律先予登记受理。实行行政复议书面审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审案模式,发挥实地调查和听证在查明事实、证据认定、保障权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行政复议决定书和建议书制度,落实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反馈、拒不履行复议决定问责等制度。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和效率。(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各市(地)质监局)

  四、强化法治建设保障

  13.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党对法治质监建设的领导,按照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落实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大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要求,把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政工人事处、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地)质监局)

  14.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自治区质监局普法责任清单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部门、单位的普法责任,突出抓好宪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执法普法深度融合。充分利用“质检法治云”等新媒体,实现法治工作交流互动。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计量日、标准化日、质量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开展好面向全社会的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各处室、各市(地)质监局)

  15.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紧紧抓住“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局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局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全年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进学法培训常态化,继续举办质监法治(视频)专题讲座,组织法律知识测试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责任部门:政工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各市(地)质监局)

  16.加强法治建设考核和监督检查。根据区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任务分工表》,制定《2018年度法治质监建设评价考核标准》,把考核工作作为总结经验、整改问题、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抓手。结合“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组织开展法治质监建设整体情况检查工作,总结质监法治建设阶段性成效。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方案〉》及任务分工的要求,认真抓好各自职责内法治建设任务的落实。(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地)质监局)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