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度食品生产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表》的通知(食药监办〔2018〕99号)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8-28 点击:906

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8-1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食药监办〔2018〕9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者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新食药监食〔2017〕8号 )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将各地上报的辖区《2018年度食品生产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表》进行了汇总、整理,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辖区《2018年度食品生产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及时进行风险分级,并纳入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表内。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